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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衛雷文專利事務所

 

 

 

 

 

 

 

 


專利

專利是一種排他權,其由一個政府授權並賦予一個發明的發明人(申請人)一段權利期限,通常為從申請之日起20年。專利權一旦被授予給一個發明人(申請人)或其受讓人,其就在上述專利期限內排除了他人製造、使用或銷售一個專利產品或方法的權利。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有保護性法律及條例實施。在美國,專利在其被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授權後受法律保護。

一個專利申請應連同發明人的宣誓或聲明、專利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一起遞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以公開發明內容並聲明其專利權。在從實際申請日起大約8-12周後,USPTO將會核發一份官方受理通知書,以確認其受理了上述申請並通知我們指定給該申請的申請號及申請日。

如果USPTO對上述權利要求、說明書和/或附圖沒有任何異議和/或駁回,則將會核發一份核准通知書。

從申請日起大約12-24個月後,將會從USPTO處收到一份官方審查意見通知書,通知專利檢索結果及對權利要求、說明書和/或附圖的任何異議和/或駁回。通常而言,被通知的申請人將會在該通知書所明定的期限內(通常為3個月)答覆該官方意見。如果針對該官方意見而提出的修改或答覆克服了異議和/或駁回,USPTO將會核發一份核准通知書。否則,在答覆第一次官方意見之日起3-6個月後,就會核發一份最終核駁書。

美國大衛雷文國際專利集團是由多家專業的智慧財產權事務所組成專業的國際集團,其位於洛杉磯並由擁有一群專業、執業經驗豐富及能力卓著的專業人員。我們提供內部培訓,以確保全體各事務所群的員工能夠不斷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並保持與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最新發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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